市政府用一份废止文件 13年收村民集体土地超10亿地租

2025年12月20日中午,在黑龙江同江市金川乡金江村,村民们手持《土地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向大象新闻·大象帮记者诉说同江市政府依靠一份早已废止的文件,强行征收了他们集体土地13年的土地租赁费。

村民们算了一笔账,同江市共有5个乡镇85个行政村,上百万亩集体土地被市政府变更为“国有土地”,这些年土地租赁费累计达到十几亿元。

村民们的集体土地
村民们的集体土地

村民手握权证,百万亩集体土地性质忽然“被变更”

同江市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2012年12月29日,市政府发布了《同江市国有土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江市东部的青河镇、临江镇、金川乡、八岔乡、银川乡(简称东五乡)85个行政村农户家庭承包的耕地(除每口人留15亩口粮田不收费外),每亩需缴纳国有土地租赁费60元。

这一消息在群众中引起轩然大波。

“1983年,同江县(即现同江市)政府颁发给我们土地证,上面清楚标明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金川乡金江村村民刘玉琴表示,人民公社解散后,成立乡镇,金川人民公社变成金川乡,但土地性质一直未变。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民们顺利取得了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使用须知第一条明确,此证是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法律凭证。这证明我们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刘玉琴说。

村民们手中的土地证
村民们手中的土地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还标明:“为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合法权益,特发此证。”

土地证标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合法权益
土地证上标注“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的合法权益”

“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30年还没到期,可我们的承包土地性质却已经被改变了。”刘玉琴如是说。

同江市一份文件将原《土地证》作废,年入地租过亿

“目的只是为了收钱。”临江镇富裕村村民李建刚表示,农民家庭承包集体土地本不需缴纳地租,而若承包的是国有土地,则需支付土地租赁费,“我们5个乡镇85个行政村涉及土地超百万亩,每年单是地租就能收上亿元。”

刘玉琴回忆,1996年,同江市政府以换发《土地证》为由,通知村民上交旧证,“不少人交了旧证,但新证迟迟未发,后来政府发布一份文件宣布旧证作废。”

这份文件即1996年同江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同政发〔1996〕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土地资源权属的决定》。

“该文件宣布原《土地证》无效,从而将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刘玉琴称,2012年起“市里突然宣布我们种地要交地租了”。

同江市金川乡金华村村民代表杨文宝说:“一开始是每亩60元租金,交了3年,后涨至90元交了4年,再涨到160元一亩,幅度不断攀升。我们这里地多,一家承包好几垧地,最多的十几垧,一垧地15亩,地租达2400元。”

同江市相关部门称“无制作、保存或获取”土地变更文件

村民们申请政府公开变更集体土地性质的依据文件,但同江市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局的答复让他们困惑。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申请公开的信息并非由该办公室制作、保存或获取,建议向自然资源局申请。

而同江市自然资源局也称,相关信息非其制作、保存或获取。

杨文宝质疑:“政府和主管部门都没有制作、保存或获取这些文件,那么这些行政决定是如何做出的?难道凭空出现?”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回应未批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村民们继续向黑龙江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

2025年10月27日,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回复称,经查询,国务院、省政府2012年未批准同江市管辖范围内金川乡、银川乡等85个行政村原始《土地证》《土地使用界线图》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回复
村民们收到的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回复

杨文宝表示:“回复中说明两点,一是85个行政村原始《土地证》《土地使用界线图》证明土地登记为集体土地;二是国家和省级未批准将其征收为国有土地。也就是说,把我们的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并收取地租的决定,是同江市政府自行作出的,且大概率不合规,否则他们不会忌惮承认。”

回复称国家和省未批准征收
回复中提到国家和省级层面没有批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

国家和省级层面未批准,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局又无相关文件,却按国有土地标准向村民收地租,且持续13年,涉案金额十几亿元。问题出在哪一个环节?

同政发〔1996〕9号文件早已废止,却被用来收取13年地租

杨文宝指出:“我们找到2010年7月22日下发的同政发〔2010〕16号文件《同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同江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规定200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文件一律废止,其中就包括同政发〔1996〕9号文件。”

“文件已废止,意味着原土地证仍有效,土地性质未改变,那市政府凭什么收费?”

更蹊跷的是,村民提起行政复议时,同江市政府竟继续以早已废止的同政发〔1996〕9号文件为依据,变更土地性质。

“资料保密,采访需批” 同江市仍用废止文件回应质疑

2025年12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同江市人民政府,在市委宣传部协调下,见到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询问土地变更情况时,自然资源局再次拿出同政发〔1996〕9号文件作为依据。

同江市人民政府
同江市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股长曹磊称,这些土地一直属于国有土地,故不存在变更性质和相关审批手续。

记者按《土地登记办法》查询土地性质及原始登记和土地规划资料时,曹磊表示该地区属中俄边境,资料保密,无法提供。

对此,杨文宝质疑:“我们手中的土地证早已公开几十年,土地性质为何成了保密信息?对谁保密?”

当记者请求视频采访曹磊时,市委宣传部一副部长表示,黑龙江规定所有新闻采访须经省委宣传部批准,否则无法接受采访。

无奈之下,记者暂时离开。作为主管法规工作的干部,却一直以废止文件作为行政行为依据,这一做法令人严重质疑。

调查结束前,记者获悉,2012年开始向东五乡85个行政村收取土地租赁费的时任同江市市长王金,已于2025年主动投案,接受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https://news.163.com/article/KIEQUIFJ0550B6I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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